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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索引
广东高级人民法院(2015年)广东高等高人法院 171号
深圳中级人民法院(2014年)深圳宗法 No. 502
深圳市五十年代人民法院(2014年)深圳富集
基本情况
Yu 是公司的雇员,并担任计算机锣学徒。他于2014年1月22日在18:00左右参加比赛,并于当晚在 Hotel参加了该公司的年末晚宴。在用餐期间,Yu 失去了大约30分钟的意识,由于救援无效而在医院死亡。他在同一天22:30去世。饮酒后死亡原因令人窒息。
2014年2月21日,公司申请了市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工作有关的伤害认证。在收到公司的申请材料后,市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调查,并与 雇员Liu 和Zhang 进行了调查记录。在调查记录中,刘说,该公司于2014年1月22日在 Hotel举行了晚宴,员工自愿参加。当时,Yu在晚宴上喝了一杯,代表他的两个同学喝了两杯红酒。 Yu后来坐在沙发上。工人发现他有什么问题,他的脸苍白。该公司派某人给他送往紧急治疗,但后来死亡。
张在调查记录中说,该公司于2014年1月22日正式下班,并于23日正式开始了春节假期。为了感谢员工在过去的一年中的辛勤工作,该公司在22日在海耶饭店( Hotel)组织了年终的晚餐和彩票。 Yu参加了晚餐和彩票。在此期间,Yu 正在喝酒。后来,工人发现Yu 的表情是错误的,并将他送往紧急治疗。
2014年4月24日,市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“深圳的劳动伤害确定”,该局确定Yu 的死并不符合“广东省劳动伤害法规”第9条和第10条的规定,并且不属于或不属于或不属于工业伤害。 Yu 的家人对此不满意,并提起了行政诉讼。
第一例判断
深圳市五角洲人民法院裁定,公司组织的年终晚餐和彩票活动并不是强制性要求员工参加,也没有参加年终晚餐和彩票活动的时间。 Yu 自愿参加了不是工作区的年终晚餐和彩票活动,而 Hotel并不是一个工作场所。因此,Yu 在活动期间喝酒后窒息并死于无效的营救,这不是工业伤害。
提出上诉
家庭成员不满意,并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呼吁。上诉的原因如下:
1。Yu 去世当晚的员工晚宴应该是 的商业工作的延伸,并具有确定与工作有关的伤害的关键要素。晚宴由公司统一安排,包括 提供的费用。 公司发出了通知。尽管没有强制性的登机手续,但以公司的名义发出的通知对Yu 具有约束力。在这种情况下,Yu 参与公司的统一晚餐应该是他工作的必要延伸。
2。下班后,对于该单位组织的晚餐,旅行或cho住上班(例如在饭菜中cho住死亡),在这种情况下,它与事故状况完全相似,并且已经通过相关有效的判断来确认这是与工作相关的伤害。
3. Yu 的死是在确定与工作有关的伤害时的“醉酒”或其他法定排除。现有的证据无法证明Yu 在事件的当晚喝醉了。
社会保障部辩护
市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此辩护。
1. Yu 在喝酒后死于窒息(她自己的原因),根据法律,这不是与工作有关的伤害。根据市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Liu和Zhang的调查记录死亡之息,Yu的死是由于很多酒后喝了很多酒。事件发生的当晚,Yu 自18点以来就开始吃,喝酒和参加彩票,直到那天晚上21点左右他在海星沙发上休息。 Yu 从喝大量酒精到呕吐的过程,最终死亡是一个持续的过程。
2。Yu 的死是由他自己的原因引起的,不是因为他的工作。在这种情况下,Yu 在用餐过程中因饮酒过量而死亡。 Yu 在进餐期间的行为是个人生理需求,不能被视为与劳动有关的行为。法医死亡证明的记录表明,Yu 遇到了“窒息的死亡是由于酒精呕吐阻塞了气道造成的窒息造成的窒息”;显然,这种情况是由其自身原因引起的,而不是与工作有关的外部因素。在这种情况下,证据材料足以证明Yu 的死亡不是由事故伤害(外部因素)造成的,也不是由他自己的疾病引起的。
3. Yu 自愿参加了年终的晚餐和彩票。事件发生时,他在海约岛酒店。上述情况表明他不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。员工大量饮酒是他们的自发行为,饮酒后的窒息死亡显然是他们自身的原因,并且对与工作有关的任何外部因素都没有损害。
4. Yu 喝酒后的窒息是他死亡的直接原因,没有工作原因。
二判断
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事件当晚的年终晚餐和彩票活动是由 组织和安排的。 Yu 参与晚餐和彩票活动具有某些工作因素,但是在晚餐期间,Yu 的饮酒行为(包括代表他人饮酒)超出了工作范围,并且是一种个人行为,这导致了Yu 的窒息和饮酒后的死亡。
Yu 参加晚餐与他的死之间没有直接和不可避免的因果关系,也就是说,Yu 在喝酒后的去世没有工作原因。因此,Yu 的死亡不符合被认为是工业伤害的情况,也不符合被视为工业伤害。判决驳回了上诉,并维持了原始判决。
申请重审
死者的家人仍然不满意,并申请重审向广东高级人民法院。重审的原因如下:
1。Yu 参加了公司的年度会议,并在年度会议上喝酒完全属于工作范围,而不是个人原因。最初的二判断是正确的,以确定公司组织的晚餐的工作因素是正确的,但是与晚餐分开饮酒是错误的(饮酒是个人行为)。
2。发现Yu 参加晚餐与他的死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是错误的。
3.从“劳动伤害保险法规”和其他法律的立法目的来看,Yu 的死应该被视为工业伤害。
4。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,应遵守宽大政策,以确定与工作有关的伤害。总而言之,原始二判决确定的事实尚不清楚,Yu 的死应视为工业伤害。
重审裁决
广东高级人民法院裁定,此案中的当事方不反对这一事实,即Yu 在该公司组织的年末晚宴上喝酒后死于窒息。争议的重点是应确定或认为情况是工业伤害。
《广东省劳动伤害保险法规》第9条规定:“如果员工患有以下任何情况,他应被视为员工受伤:(1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中的意外伤害;(2)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场所的工作意外受伤,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时间内的工作时间发生了事故伤害;在工作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或事故的意外伤害;(6)对交通事故或城市铁路运输,乘客渡轮或火车事故的意外伤害;
第10条规定:“患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雇员应被视为员工伤害:(1)在救援和救援救援效率无效后的48小时内,工作时间和工作职位,突然的疾病或死亡的死亡;(2)紧急救援和救灾等活动的伤害,例如在诸如疾病和紧急情况下造成毒品和紧急情况的疾病;(3)造成毒品的影响;雇主在县级或高于县级的卫生和流行病部门;(4)被雇主感染了在军队中被宣布为流行病的地方的雇主,并因战争或义务而受到了革命性的劳动证书,并获得了革命性的军事证书;
第11条规定:“员工遵守这些规定的第9条和第10条的规定,但在以下任何情况下,不得将其视为与工作有关的伤害,或被视为与工作相关的伤害:(1)故意犯罪;(2)醉酒或毒品使用;(3)自杀或自杀;(4)根据法律规定的法规和工会规定。根据上述规定,如果员工遵守第9条和第10条的规定,则只能将员工视为与工作有关的伤害,或者被认为是与工作有关的伤害,并且没有第11条中规定的情况。
In this case, the year-end and on the night of the were and by , and Yu 's in the and had , the , Yu 's ( on of ) had the scope of the by the unit and to Yu 's , which led to Yu 's饮酒后的窒息和死亡。可以看出,Yu 参与晚餐与死亡之间没有直接和不可避免的因果关系,也就是说,Yu 在饮酒后的死是由他自发的饮酒行为引起的,没有工作原因。因此,Yu 的去世不符合“广东省级受伤保险法规”第9条和第10条的规定,该条款应被视为工业伤害或被视为工业伤害。深圳市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号(PING)(2014)“深圳工业伤害认可”,并确定Yu 的死亡不属于或不属于工业伤害。事实基础和法律基础就足够了。 Yu (Yu 的父亲)和(Yu 的母亲)认为,Yu 的死是有效的原因,应该被视为工业伤害,但理由不足。最初的判决拒绝了Yu Jian和Fang的诉讼,清楚地确定了事实,并正确地应用了法律法规。
总而言之,Yu 和Fang的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91条规定的情况。根据“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对实施《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第74条,该裁决如下:
Yu Jian和Fang的重审申请被拒绝。
标题:死亡之息 工伤认定案例索引:余某某工伤事件详情及法院判决历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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